會員入會辦法

會員專區

欲加入「中華民國科技管理學會」會員者,請參考以下入會申請說明。

步驟一:請確認您欲申請之會員類別

步驟二:點選註冊–填妥資料後送出即可

秘書處將收到您的申請表後,於理監事會議提出入會申請。請靜候相關通知。

壹、本會會員分為下列三種:

一、個人會員

二、團體會員:

凡公私立機構或團體,贊同本會宗旨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入會費後為團體會員。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人五人,以行使權利。

欲加入「中華民國科技管理學會」之團體會員者,請下載【團體會員入會申請表】後以Email或是傳真方式至秘書處,歡迎來電洽詢。

秘書處聯絡方式:

三、永久會員:

凡本會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,一次繳納十年之常年會費者列為永久會員。

貳、會員之權利與義務

一、會員有權優先參加本會舉辦之各項活動
二、會員有權參加本會之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,有提案及參與討論發言之權利;學生會員除外,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。
三、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。
四、會費規定

參、入會程序

一、個人會員或團體會員申請者,請填具入會申請書(參見附件表格),逕寄本會會員委員會或秘書處。
二、由會員委員會準備審查資料,提交理事會審查。
三、由秘書處就理事會審查結果以書面方式通知申請者,獲審查通過入會者於接獲通知後依規定繳納會費。
四、秘書處於收到會費後,將會員資料登錄於會員名冊,即正式成為本會會員。

肆、會籍之變更

一、會員(會員代表)有違法令、章程或不遵守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停權處份。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
二、會員有按時繳納會費(常年會費繳納可配合學會年會之舉行)之義務,未按時繳納且經秘書處催繳,連續二年未繳納者,視為自動退會。
三、學生會員於畢業後即自動變更為一般會員,享有一般會員之權利與義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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